深化国资国企改革,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以席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,毫不动摇地鼓励、支持、引导、保护民营经济发展,保证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公平参与市场竞争、协同繁荣发展。
充分认识坚持“两个毫不动摇”的重大意义
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看,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,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改革开放实践相结合,创造性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。坚持“两个毫不动摇”,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。从混合所有制经济看,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,国有资本、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、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,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。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,必须坚持“两个毫不动摇”,平等保护各种产权。新时代开启新征程,如期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,既需要发挥国有企业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作用,又需要发挥民营企业在稳定增长、增加就业、推动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。充分发挥两者作用的基本前提是,必须提升国有企业、民营企业的运行效率,并且确保两者效率的提升必须同步,不能顾此失彼。如何监管好国有资本,既实现做强做优做大,又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,显得尤为重要。我们要坚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中心地位,充分认识增强微观市场主体活力的极端重要性,积极发挥国有经济对民营经济的引导带动作用,推动两者共同发展。
把准国资国企功能定位
功能定位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基础性工作,事关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发展边界。国资国企功能定位不能泛泛而谈,中央企业、省属企业、市属企业必须结合实际,厘清具体的功能定位和资源配置方向。新时代,必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,正确处理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在产业链中的分工和位置。深圳国资国企的基本功能定位是做好“三项服务”:服务城市运营和社会民生,制定国资国企整合重组“1+N”方案,编制市属企业“战略地图”,以市场化方式供给高品质、高效率、低成本的公共产品和服务,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;服务科技创新这一城市核心竞争力,实施“圈层梯度推进”战略,打造“科技园区+科技金融+上市平台+产业集群”“四位一体”创新发展模式,巩固和提升高端科技创新要素与资源的全球配置能力;服务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,大力服务和支持具有创新活力的民营企业、具有创业愿望的人才创新创业,努力营造稳定、公平、透明的营商环境,融合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优势,让更多的创新创业主体成长发展。
全力攻坚国企综合改革
国企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必须确立综合改革理念,全面推进国企产权、公司治理、选人用人、激励约束等各领域改革。积极打造涵盖不同股东、管理层、企业员工、社会公众的国企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,综合施策破解国企改革碎片化和发展活力不足问题。用产权改革打造利益共同体,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,引进优秀民企、外企、国企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等各类主体,共担风险、共享利益。用激励约束机制打造利益共同体,让劳动参与分配,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、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,全面推进长效激励约束改革,让激励约束机制改革实现产权改革的效果。
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监管转型
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,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管理体制。制定国资监管权责清单,规范出资人监管权限。构建涵盖国资改革与战略发展基金、天使基金、创投基金、产业基金、并购基金、混改基金等协同发展的国资基金群,为管好资本提供重要工具。针对国有资本商业属性、公共服务属性和政府延伸功能属性,打造国有资本投资、运营公司和公益类、功能类平台。构建监事会、财务总监、纪检监察、审计、风控、内控“六位一体”监督体系,严格防范各类风险。近期针对部分民企上市公司出现资金流动性不足等问题,国企遵循市场规律,以市场化方式入股部分民营上市公司。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,不改变民企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化机制,不干预企业正常经营。出台规范和加强国有股东以管资本方式参与公司治理的工作办法,重点从章程修订、董事派遣、特殊情况紧急干预等方面,履行国有股东职责,确保上市公司平稳健康发展。根据企业发展需要,择机有序进退,实现国有资本可控可参、可进可退。